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天天快看
2023-03-21 15:24:45 来源:法问
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均未对共同遗嘱的概念和法律效力进行明确的规定,但也无禁止性规定。那么,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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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订立共同遗嘱的,如何认定其生效时间?
山西鼎和律师事务所申宇恩律师解答:
谓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关的意思表示形成一个整体的遗嘱意思表示,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
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1)共同遗嘱人互为继承人,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一方的遗嘱内容即失效;
(2)共同指定第三人为继承人,此类遗嘱必须在共同遗嘱人均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才生效;
(3)相互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并指定遗产最终由第三人继承,此类遗嘱的生效时间分两个阶段:共同遗嘱人之一死亡,相互继承的遗嘱内容生效,生存一方依据遗嘱取得遗产;当最后一个遗嘱人死亡,遗嘱全部生效,第三人依据遗嘱取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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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宇恩律师解析:
共同遗嘱与单独遗嘱一样,只要立遗嘱时,共同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共同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继承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遗嘱无效情形,且遗嘱内容未违反其他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便可以认定共同遗嘱有效。
实践中常见的共同遗嘱大体可分为三类:
(1)相互指定型遗嘱,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如夫妻双方在共同遗嘱中约定,若一方先去世,则其遗产由在世一方继承;
(2)共同指定型遗嘱,即共同指定第三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如夫妻双方订立一份遗嘱,约定双方均去世后,遗产由子女继承;
(3)混合型遗嘱,即遗嘱人共同约定,后去世方继承先去世方的遗产,待遗嘱人均去世后由指定的第三人继承。
标签: 共同遗嘱 生效时间 如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