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热点:私放在押人员属于徇私枉法吗,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少年?
2023-03-30 15:13:37 来源:法问
私放在押人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那么,私放在押人员属于徇私枉法吗,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少年?
网友咨询:私放在押人员算是徇私枉法吗,是徇私枉法罪吗?
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宋凯律师解答:
【资料图】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不是徇私枉法罪。
虽然徇私枉法罪和私放在押人员罪虽有相似之处,如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客观 上通过审判人员的舞弊行为也能导致被监管人员非法获释(如刑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但两者仍然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徇 私枉法罪不仅要主体身份必须是司法人员,而且必须行为人是代表国家合法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包括制作刑事判决书作枉法裁判,使不应改判 的案件改判,使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前释放。
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也必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并不限于监管人员;并且其实施的私放行为不是在合法的诉讼 程序中实施的,而是通过非法途径、采取非法手段私自进行的。所谓私自,就是不是正常途径,不要相关人知道内在真实情况,达到的是个人的非法目的。
《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宋凯律师解析:
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
(一)罪与非罪
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二)既遂与未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司法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与否,应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脱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为标准。
如果是在监狱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虽已逃出监房,但在监狱的看管范围内被抓获的,属于未遂;或者虽已逃出狱外,但被及时发觉,当场抓获的,亦属未遂。如果巳逃离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应属既遂。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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