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受感染算工伤吗? 独家焦点
2023-03-30 18:23:24 来源:法问网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能认定工伤吗?
2020年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共同出台《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严格来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未列入职业病目录,所以无法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十四条第七项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可认定工伤。但三部委的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而是特事特办的特殊处理,或者说是一种部委解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那么李文亮医生是治疗眼疾中感染的,为何能认定工伤?
按人社部函〔2020〕11号的精神,医护人员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救治过程中感染死亡的,才应该认定。而李文亮医生虽然不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但是在工作过程中感染的。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卫健委对因工感染作了扩大解释。对李文亮医生认定工伤,实际上也是再次扩大解释。适用的法律条款,可以用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作为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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