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成律师:股份公司股权是能够继承的吗?-全球看点
2023-04-07 18:14:34 来源:法问
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归属会引起纠纷。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那么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是否有限制?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的梁颂成律师做出了解答:
(资料图片)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但是,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权,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是否有限制?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
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比如规定,当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死亡的股东的资格时,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办法处理股权继承问题等。
梁颂成律师补充:新设公司法律要点
创业公司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中,可能会需要到哪些法律服务?
答:初创阶段有注册公司(包括股权协议、章程、年报等)、代理记账报税(税务报到、税收减免等)、知识产权保护(商标申请、版权保护、专利申请及保护)、劳动人事(劳动合同、人事制度、社保公积金开户与缴纳)等。
发展阶段有融资协议、融资咨询,股权结构、期权设置等。
高速成长阶段有并购协议、并购咨询与聘请律师,股份制改造等。
IPO阶段有上市计划与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等。
破产清算阶段有破产清算,退出机制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答: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其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是执行董事(董事长)?
答:《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经理也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但是必须要注意的是,《公司法》中的“经理”并非普通的经理,而是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经理可以行使八项重要的职权。换言之,《公司法》中的经理相当于人们常说的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并选举董事长,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改设一名执行董事。换言之,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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