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怎么量刑的
2023-04-10 11:22:51 来源:问法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指军职人员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自行将编配的武器装备的改作其他用途的行为,本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那么,一般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怎么量刑的?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一、一般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是怎么量刑的
行为人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二、如何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中严重后果是怎样的
1.造成战斗失利的;
2.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3.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4.造成武器装备或者国家和人民财产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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