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可以收养孩子吗_天天新视野
2023-04-16 08:27:33 来源:问法网
收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收养被收养人。其之间的关系主要有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那么,离婚了可以收养孩子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了可以收养孩子吗
只要收养人满足下列条件,离婚了也是可以收养孩子的:
(资料图)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收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体现在我国民法典中。
3.平等自愿的原则
收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收养关系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收养行为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从维护社会公德的立场,对收养子女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制约。
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收养人一般应为无子女者。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三、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办理收养关系有三种形式:
1.向民政部门登记;
2.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签订书面协议;
3.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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