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诉标准
2023-05-15 18:37:29 来源:问法网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诉标准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诉标准是:
1.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资料图片)
3.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4.非法买卖毒鼠强、氟乙酰胺等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5.造成严重疾病或严重环境污染的;
6.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酰钠、毒鼠硅、甘氟原粉、原液、制剂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
2.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
三、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刑法中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的量刑标准是自然人犯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找法网提醒您,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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