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
2023-06-07 22:24:27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6月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召开环境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情况,以及15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和5起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资案件
2022年,山东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503件,审结15293件,同比分别下降12.7%和9.8%。一是依法审理环境污染防治案件706件,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依法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323件,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力度,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助力生物多样性提升。三是依法审理资源开发利用案件14346件,严厉惩治非法采矿、非法侵占山体河湖、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资源高效节约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生态红线。四是依法审理气候变化应对案件105件,推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五是依法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案件23件,依法支持生态环境部门惩治环评造假、逃避监管违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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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依法审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案件441件,助力整治“四乱”问题1500余项。黄河巡回法庭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230余起,开展法治宣传活动76次,巡回开庭40余次。设立法官工作室,服务滩区迁建后续发展,妥善化解移民搬迁纠纷50余起。坚持生态环境整体观和系统观,推进微山湖、东平湖、大运河、泰山、沂蒙山、昆嵛山等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把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妥善审理企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环境资源案件,采取技改抵扣、产能指标置换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
山东省17个中院经编制部门批准全部设立环资庭,实现环资审判机构专门化。49个基层法院设立有独立编制的环资庭,菏泽、滨州、东营、济宁市县两级法院实现有编制的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山东全省法院归口环境资源审判部门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达到12608件,占环境资源案件总数的80%以上,“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迈出坚实一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黄河流域跨域环境资源案件改革顺利推进,2022年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10件,培育了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某汽车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古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审理了全国首起放射性污染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成效显著。
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
发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受理非诉强制执行案件5803件,裁定准予执行549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司法建议38件,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选取矿山、湿地等重点区域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积极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方式,联动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开展宣传活动370余次,在黄河沿岸联合黄河河务部门打造16处法治文化广场,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生动展现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66次,帮助分析解决企业遇到的涉环保法律难题200余个。
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
2022年共打造166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182条裁判规则,2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山东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个,中、基层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60余个,发挥良好的价值引领作用。组织开展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污染环境犯罪、野生动物保护犯罪3项专题调研,两篇调研报告分别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二等奖、三等奖。四是加强实务研讨。优选山东全省法院61名审判业务骨干,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研究小组,每季度选取1个至2个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开展实务研讨,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举办2期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选派法官参加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联合培训班,培训300人次,提升了山东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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