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2023-06-13 07:08:49 来源:互联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也可以说成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人。发包方将工程交付给承包方,再由承包方完成工程任务。发包方需要付给承包方报酬,直至工程建设完成,视为合同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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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律师解答:
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发包人的责任如下:
1.做好施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建设承包单位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因提供的材料质量存在瑕疵和提供的设备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工期,造成质量责任的,应承担责任。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
4.组织验收。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5.支付价款,接收工程。
6.交付使用。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支付价款后应及时交付使用,发挥建设工程效益。
律师补充: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
1.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
2.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3.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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