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2023-06-14 05:08:21 来源:互联网
交强险是一种社会强制保险,作为驾驶员,是必须为自己的私家车购买交强险的。如果不购买交强险的话,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交强险过期的,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交强险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交强险过期上路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投保的一种车险,如果交强险过期了没有及时续费要接受处罚:若查出机动车没有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另外,如果车辆上道行驶没有放置保险标识,也会被扣车,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且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都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所以,一定要及时续保,脱保不能超过3个月,以免发生事故面临巨额赔偿。
律师补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律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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