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2023-08-01 08:29:41 来源:问法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是对夫妻关系存续的期间所获得的收益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了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资料图片)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司法解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法律快车提醒您,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以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起诉吗
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能起诉,离婚时,其中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的,隐瞒、转让的一方,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离婚后,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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