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8-09 12:30:01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新余市司法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司法行政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执法行为规范化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相关资料图)
——用“三项制度”监管行政执法公正度。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的产生。
——用资格审查监管行政执法合法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依法审查,对不适合换(发)证条件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了严审把关。2023年审查并组织了两批次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有71人次考试合格获得执法资格。
——用备案制度监管行政执法准确度。多个市直单位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委托备案制度,市司法局对相关部门的委托执法协议进行了依法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前不久,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备案了首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发出了首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
聚焦监督机制创新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
——探索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继2019年在全省率先实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后,至2022年10月底已推广覆盖34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包容审慎监管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经统计,2023年上半年办理适用免罚清单案件1206件,免罚金额545.2万元。
——探索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在全省率先试行“1+N”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2022年开展联合检查262次,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97 %,在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位居第一梯队。2023年上半年,全市双随机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达70.04%。
——探索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印发了《广新余市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试行)的通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打造宽松安静的生产环境。各地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了这项制度,推行一年来未收到相关投诉。
聚焦执法监督多样化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案卷评查接受专业监督。2022年,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邀请企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联合检察院检察官对12家重点执法单位的执法案件进行了集中交叉抽查评审,纠正并通报了存在的涉及5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倒逼受评单位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自2021年起探索开展了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于次年1月底主动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度市直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年报公开率达到100%。
——坚持监测制度接受企业监督。建立了企业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聘请了1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在10家非公企业设立了行政检查监测点,搭建企业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沟通桥梁,主动接受企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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