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凤媛律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警惕哪些事项?
2023-04-08 08:17:49 来源:法问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此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资料图】
内蒙古昭乌达律师事务所的唐凤媛律师提醒各位注意以下相关内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需要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首先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就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前提条件。
二、需要确认产权的可信度
1、需要注意房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一定要是同一个人;
2、需要确认的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是经济适用住房;
3、需要注意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
4、较后是一定要看房权证或到房管局查询真实性。
三、需要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买方会将房款分为定金、首付款、余款和尾款四部分在不同时间分别打给房主。因此,卖方是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也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四、需要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的问题,属于“房屋交付”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具体时间。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等费用交纳标准和时间,原房主的单位是否对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协议等,都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
五、需要考察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
2、有些售房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是否同意出让;
3、有些住房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六、需要查看私搭私建部分
1、有无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有无搭建的小阁楼;
2、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有无改动,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涉及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七、需要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
八、需要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这五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该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息借贷的非法目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是规避法律行为,因高息借贷行为本身不合法,故商品房买卖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以房屋买卖合同形式进行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以房屋作为民间借贷的担保,担保形式采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借款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直接以房屋过户的方式将房屋的所有权转归出借人所有。此种方式对于出借人而言,不仅可以获得借款的高额利息,还可以获得房屋价格上涨的超额利润,由此导致双方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确定其法律关系的实质。若属于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的民事法律关系,应当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履行,应依法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借贷之名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双方当事人为规避国家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以借贷之名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破坏经济适用房管理秩序,进而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无效。
4.以签订合作建厂房协议的形式掩盖买卖厂房的真实意图的合同无效
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房地产经营的权利能力,另一方当事人与其以签订合作兴建厂房协议的形式掩盖买卖厂房的真实意图,该行为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效力,由此取得的财产应相互返还。双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各自承担。
5.以倒房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非买方真实意思表示,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买方利用其具有的房源信息优势及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优势,而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其真实的目的是将房屋转售第三人,并非要购买房屋,其签订买卖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故该买卖合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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